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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申报

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即将公示

来源:国家艺术基金


高校研修网编者按: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2021年度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审议通过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资助项目名单》,资助项目名单将向社会发布公示。高校研修网也将密切关注,会第一时间发布立项名单,敬请关注!

2021年7月6日,国家艺术基金2021年度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李群主持。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副司长叶雁林代表财政部讲话,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雷喜宁就审议事项作了说明。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落实到艺术基金工作的各方面。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艺术基金发展的关键一年,要谋划好今后五年发展工作,做好《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修订完善工作,继续深化资助体系改革,以出精品、攀“高峰”为目标,合理确定各项目类型的资助数量,各艺术类型的资助比例,聚焦新时代作品创作,聚焦群众满意,聚焦领军人才;继续深化资助方式改革,不断拓宽资助资金来源渠道;继续深化管理方式改革,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效果;继续深化成果运用改革,形成成果共享和长期发挥作用的机制,进一步体现国家艺术基金的公益属性。


会议要求,要组织好资助项目实施工作,从制度设计、立项评审、实施监督、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综合施策,不断提高资助项目质量和实施水平;要安排好年度项目评审工作,进一步优化立项评审的方式方法,组织好项目申报,开展好专家培训,把前期基础好,发展前景好,保障条件好的项目评选出来,把住立项资助的“入口关”;要开展好地方体系建设工作,管理中心与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符合国家总体要求和资助管理规律的长效运行机制。


会议原则通过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议通过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主题创作资助项目名单》和评审报告,《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资助项目名单》、评审报告和实施方案,资助项目名单和评审报告将向社会发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