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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申报

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是多少?


一是申请额度。项目申报主体可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国内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50%的匹配资助;在国外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30%的匹配资助。对立项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按照相关规定,结合资助项目的艺术门类、传播范围、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资助资金额度。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是对已经确定实施项目的资助,目的是帮助项目高质量实施,其经费开支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因此要求项目申报主体要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并提供相关证明,获得立项资助后签署的《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也约定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足额、按时到位。

二是开支范围。演出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演出补助、运输费、差旅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展览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展出补助、策展费、布(撤)展费、运输费、差旅费、展品制作(装裱、洗印)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项目申报主体在填报经费预算时,应统筹考虑申请资金和自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额度,真实可靠,量力而行。